两个月过去气仍难消,丈夫举刀砍死“强奸者”
一句谎言把两个家庭推进了深渊:丈夫羞愤难忍,把“强奸者”砍死。
法庭上,常进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,而庭审结束后,晓荣也大哭着乞求常进原谅自己。
河南商报记者 刘瑶 通讯员 海明 丁梅 健良
永超对她一往情深,常常半夜里忍不住给她发一些诉说想念之情的言语暧昧的短信。
永超在同行女子的搀扶下步行至医院救治,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2009年10月份,晓荣和丈夫常进一起来到郑州打工。晓荣在城东路一家酒店当服务员。没多久她就和同在酒店打工的有妇之夫永超有了亲密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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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叛与谎言,把两个家庭推进深渊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常进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昨日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常进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赔偿永超的近亲属9万余元(文中均为化名)。
2010年元宵节,常进发现了妻子手机里的短信,暴怒的他一巴掌掴在了晓荣的脸上,逼问她是怎么回事。晓荣很害怕,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,她告诉丈夫自己被永超给强奸了。
红杏出墙被发现,她对丈夫说自己被强奸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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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6日18时许,常进在郑汴路附近的一个五金店内购买了一把菜刀。22时30分他到东大街永超的住处等候。凌晨1时许,广州兄弟搬家,看到永超和一女子结伴走来,常进便躲在路对面,当永超与同行的女子拉开三四米的间距后,常进冲了过来,从怀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砍击永超的肩背部。
有外遇的妻子为推卸责任,告诉丈夫自己是被强奸的。
常进对永超的“恶行”愤恨不已,但是怕丢人的他始终也没有报警。然而,这件事却反复在他脑海里出现,不停折磨着他。
昨日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丈夫无期徒刑。
两个多月过去了,常进对永超的仇恨却有增无减。终于,他决定“教训”永超,并对妻子说:“这事不能完,我必须出这口气!”
常进回家后告诉晓荣,说自己“收拾”了永超。看到丈夫身上的血迹,晓荣一下子瘫倒在地上。第二天下午,逃回新蔡县老家的常进被警方抓获。
听了妻子的话后常进怒发冲冠,当天他就找到妻子上班的酒店,连掴了永超几个耳光,警告他不准再骚扰晓荣。永超答应不再给晓荣发短信。
和永超同行的女子看到这一幕,以为遇上打劫了,便拼命地大喊:“抢劫了!”听到喊声,常进十分害怕,丢掉菜刀后仓皇逃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