ß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
(一)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:爆炸事故\严重损坏事故\坍塌坠落事故\一般损坏事故
1、爆炸事故: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者进行压力试验时,受压部件发生破坏,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,其压力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各类爆炸事故。
2、严重损坏事故:是指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,由于受压部件、安全附件、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或损坏,或者操作不当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因泄露而引起的火灾、人员中毒的事故也称为严重损坏事故。
3、坍塌坠落事故:主要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倒塌和高空坠落事故。如建筑工地塔机或施工升降机发生倒塌、起重机构被吊物品坠落、游艺或游乐设施的游客从高空坠落等。
4、一般损坏事故:是指特种设备在使用中设备轻微损坏,而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,且无人伤亡的事故。
(二)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程度分为:
特别重大事故
重大事故
较大事故
一般事故(涉险事故)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特别重大事故:
(1)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,下同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;
(2)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;
(3)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,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;
(4)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重大事故:
(1)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;
(2)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;
(3)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,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;
(4)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。
3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较大事故:
(1)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;
(2)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爆炸的;
(3)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,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;
(4)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;
(5)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。
4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一般事故:
(1)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