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美国《世界日报》报道,为了收取更多租金,纽约不少华裔房东违规将地下室改建出租。但是近期越来越多租住地下室的房客利用房东违规的弱点,不仅不付房租,在房东要求搬家时还索讨搬家费,据称“2、3万是市场价”。
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,近期很多将地下室租出去的房东前来投诉,指房客不交租、也不肯搬家,除非房东给搬家费,类似投诉每个月都有好几起,不少房客因为知道房东是违规将地下室出租,就得寸进尺。
家住布鲁克林的张先生夫妇19日就到联成公所求助,表示将地下室出租给一对华人夫妇,房客和自己一样是福州人,当时他们刚来美国没有地方住,于是就把自己的地下室租给他们了。房客夫妇俩在地下室住了近一年,前段时间纽约下大雨,地下室浸水,房客物品受到损害,之后他们就不付房租,张先生表示已经把泡坏的东西都赔钱给他们了,可是他们还是不依不饶,现在他们同意搬出去,但要求张先生夫妇付他们2、3万元的搬家费,并称“2、3万是市场价”。张先生还指出女房客现在怀孕,经常在门口叫嚣如果她有什么问题,张先生夫妇都不会好过,令其束手无策。
赵文笙建议张先生自己向房屋局报告地下室违规改建的问题,最多就是罚款,而且如果房东愿意移除违规改建也就没事了。赵文笙还提醒民众,不要违规将地下室出租。
律师陈恒表示,房东报告房屋局后,房屋局工作人员会到现场查看,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改建情况,房屋局将会贴上通知,要求住地下室的人在规定时间内搬空,不会要求房东支付搬家费。如果房客坚持不搬,房东可凭房屋局通知将房客告上法庭,法庭会要求房客搬走,而房东无法追讨拖欠的房租,但也不会要求房东付搬家费。陈恒表示,2、3万的搬家费根本就是勒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