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中院审理以为,刘某曾因守法犯法被处以刑罚、行政处分,仍不思悔改,又因家庭琐事竟持刀成心损害儿子身材,致儿子逝世亡,其行动已形成居心伤害罪,依法应予表彰。一审宣判后,刘某以量刑太重为由提出上诉,广州黄埔搬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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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某曾因犯有心伤害罪于197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因殴打别人于1984年12月被劳动教养二年;2008年5月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 刘某与儿子持久关联不睦。今年1月18日晚,父子俩因生涯琐事产生口角并互殴。其间,刘某持尖刀刺中儿子左胸部一刀,伤及左肺,致儿子死亡。刘某伤人后与 他人分辨拨打急救电话对儿子施救,并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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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通信员陈征) 52岁的刘某因琐事竟将亲生儿子刺死。记者近日获悉,市二中院以有意伤害罪判处其十五年有期徒刑,褫夺政治权力三年。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了上诉。